一、申請期間:自110年8月2日起至8月31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(另請注意及遵循 110 年度保戶子女獎學金抽獎活動問與答之補充說明):
臺銀人壽 110 年 8 月 1 日(含)前投保生效之個人保險主約有效契約 (不含一年期團體保險、旅平險、國技
險及國出險)之要、被保險人本人或前兩者之子女,就讀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
(職)及大專院校與研究所(以上不含空中學校、博士班、EMBA、在職專班、短期臨時性進修、補修等類
別之學生),取得 109 年上或下學年成績單者,均可依本辦法規定申請。
三、每位學生限申請一件。
四、各組各科學業成績均須及格(研究所之及格分數為 70 分),並符合下列條件:
國小及國中組:學業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(或同等評鑑;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)。
高中及大專組:學業平均成績須達 75 分以上(或同等評鑑;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)。
※依教育部 106.10.24 國中、小學成績評量準則,等第與分數轉換如下:
優等:90 分以上(含)
甲等:80 分以上(含)~89 分
乙等:70 分以上(含)~79 分
丙等:60 分以上(含)~69 分
丁等:未滿 60 分
詳請請點連結至臺銀人壽官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