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申請期間:
自109年4月20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(符合2.8%優惠利率者)
自109年6月1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(符合2.2%優惠利率者)
申請文件需於109/12/31前備齊送達臺銀人壽。
二、活動對象
保險單借款利率3.5%(含)以上之新臺幣壽險保單,優惠利率為2.8%。
保險單借款利率3%(含)以下之新臺幣壽險保單,優惠利率為2.2%。
投資型保單、外幣保單及墊繳保險費之保單不適用。
三、利率優惠期間
自核貸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。
四、活動內容
符合本優惠專案之對象且於申請期間內填妥「保險單借款約定書」及「保險單借款重要事項告知書」,
並同時檢附相關應備文件申辦者,就「新增借款金額」(註),自核貸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可享
優惠利率,自110年2月1日起回復適用原保險單借款利率。
註:「新增借款金額」,係指專案申請期間內辦理保險單借款之核借金額。
五、注意事項
專案期間還款原則,先清償「借款利息」,再清償「借款本金」。
本公司保有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取消本專案的權利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
悉依本公司相關之規定或解釋辦理,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。
保險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將導致該保險契約停止效力。
詳請請點連結至臺銀人壽官網